问题 | 不允许离婚的六个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一、不允许离婚的六个情形有哪些 以下六种情形就是法律规定不允许随意离婚的情况: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以及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如果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将不予受理。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必须征得军人同意,除非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这是为了维护军婚的稳定性,因为军人的职业具有特殊性。 4.夫妻感情没有破裂。 5.对于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特殊情况,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特殊保护。因一方患精神病或植物人状态,对方要求离婚的,既要保障健康一方的婚姻自由,又要有利于对患者的治疗和生活上的安置。 6.被逼迫或者胁迫离婚。婚姻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被逼迫或者胁迫的离婚都是法律不允许的。 二、离婚谁抚养孩子 离婚后双方都有权抚养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除了上述六种情形,还有哪些情况会导致离婚受限?如果你对此感兴趣或有相关疑问,欢迎在法律网上提问,我们将竭诚为你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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