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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拆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如何进行继承登记
释义
    一、拆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如何进行继承登记
    拆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一般无法进行法定继承。房屋是否拆迁,和房屋的继承没有关系,在继承上和别的遗产原则上跟别的遗产也并无区别。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遗产的,一般需要按照下列的两个顺序进行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房产证办理公证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房产证办理公证手续需要如下材料:
    1.公证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产产权相关的证明材料,房屋买卖合同等;
    4.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三、办理房产证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办房产证的流程是:
    1.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
    2.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
    3.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发放房产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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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9:0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