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中的商标转让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一、申请中的商标转让流程是什么? 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但是对于商标无效的转让。商标转让费用是应当退还的。 二、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准备申请书件 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转让/移转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转让人和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双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4)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申请人或代理组织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2、具体说明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转让人或受让人是自然人的,应在姓名后填写身份证件号码。 (2)每一件商标(每一注册号)的转让应提交申请书1份,并加盖转让人、受让人印章或签字,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办理有关手续; (3)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转、受让人双方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由自然人签字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移转申请的不必提供转让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但应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转、受让人是自然人的,而且是本人来办理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双方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即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需要提交代理委托书。 任何一家公司在注册完毕后,也是可以注册属于自己公司的商标,在注册商标时不仅要按照相应的标准去设计商标,同时也需要向商标局提交相应的材料,如果后续企业出现了经营不善或者其他情况时,也是可以将商标进行转让,同时转让双方也是需要通知当地的商标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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