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宣判后家属会不会收到通知 |
释义 | 一、法院宣判后家属会不会收到通知 刑事案判决书一般不会通知家属,主要通知其原被告,但如果家属是其代理人的,法院会将判决书送达给家属。刑事案件的生效判决书出来后,主要通知原被告,除非家属是被告的代理人,才会接到人民法院的通知,在开庭前,法院会确定参加诉讼的人员,在开庭规定时间之前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以及其代理人。开庭前法院也会召集双方当事人听取意见。 二、法院宣判后判决书的送达方式有哪些 法院宣判后判决书可以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等方式送达。转交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三、法院宣判的民事判决书有什么内容 法律网提醒您,法院宣判的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包括: 1.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2.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3.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4.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五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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