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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老年人是否有权利向子女索取赡养费
释义
    一、老年人是否有权利向子女索取赡养费
    老年人有权利向子女索取赡养费。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老人法定的赡养费标准有什么规定
    法律网提醒您,老人法定的赡养费标准规定:
    1.如果子女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或者无劳动能力,视为无赡养能力,无需支付赡养费;
    2.有赡养能力的,按照收入以及当地的最低生活水平计算;
    3.有多个子女的,赡养费平均分配。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八条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三、不履行赡养起诉状内容怎么写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3.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4.原告应当提供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也应当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一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一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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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2:2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