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的撤诉是否有具体的规定时间 |
释义 | 一、劳动仲裁的撤诉是否有具体的规定时间 原则上,在仲裁裁决作出前的任何阶段,申请人均可以撤回申请,但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没有新情况新理由,不得再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自行和解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二、劳动仲裁撤诉的程序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仲裁如何撤诉:直接通过劳动仲裁部门,提出撤诉申请,撤回诉讼就可以了。申诉人申请撤诉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申请撤诉必须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仲裁庭提出申请; 2.撤诉申请必须由申诉人提出; 3.撤诉的目的必须正当; 4.撤诉必须在仲裁庭作出裁决前提出。 ![]() 三、劳动仲裁撤诉需要本人去吗 劳动仲裁撤诉可以委托代理人去,但是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仲裁案件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四条,委托代理,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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