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中存在恶意转移财产行为应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离婚中存在恶意转移财产行为应如何处理 离婚中存在恶意转移财产行为处理方法是: 可以要求法院在分割共同财产时,给对方少分或者不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进行判决。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夫妻财产侵占一方财产的,可以对一方少分或者不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诉讼中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有: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三、离婚发现转移财产的诉讼时效 离婚后发现转移财产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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