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上报工伤的时间限制是多久 |
释义 | 一、个人上报工伤的时间限制是多久 个人上报工伤的时间限制是事故发生后一年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申报需要哪些材料 申报工伤需要的资料主要是: 1.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如员工和另一员工的身份证、工作证、上班打卡记录、证人证言等; 3.病例、诊断证明等医疗诊治记录; 4.职业病的,需提供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 5.交通事故等第三方侵害的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 三、工伤由单位承担赔偿吗 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承担,但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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