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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强制执行申请需要提交哪些必备资料
释义
    一、强制执行申请需要提交哪些必备资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二、强制执行申请书内容是什么
    强制执行申请书模板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住址,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住址,联系方式;
    3.申请执行依据,如xxx民事判决书;
    4.申请请求,如申请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履行债务;
    5.事实与理由;
    6.落款,申请法院、申请人、日期等。
    
    三、是否可以撤销强制执行申请
    强制执行可以撤销的。法律网提醒您,如果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撤销强制执行措施的,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执行,所以强制措施是可以撤销的,执行申请人需要写一份撤销执行申请书,然后递交到人民法院,执行局就会根据申请人的意见,然后终止强制执行程序。
    超过申请强制执行期限的处理方法如下:
    1.申请人超出申请强制执行期限的就丧失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
    2.若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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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20: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