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立案时限是不是有法律规定 |
释义 | 一、行政处罚立案时限是不是有法律规定 行政处罚立案时限是有法律规定。对于当事人作出的应当受行政处罚的行为,行政机关一般需在十五日内立案。如果行政机关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会在十五日内作出立案的决定;如果认为不符合的,则会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但是情况特殊的,则可延长十五个工作日来作出立案决定。 二、行政处罚的适用原则有哪些 1.处罚法定原则。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2.公正公开的原则。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设定和实行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4.保障当事人陈述权利原则。 三、行政处罚规定多长时间内必须作出决定 行政处罚一般要在九十日内作出。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行政机关需要在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但是对于能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行政机关也可以当场作出决定。且不能超过二年的追究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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