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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准确判断房屋主体质量是否合格
释义
    一、如何准确判断房屋主体质量是否合格
    准确判断房屋主体质量是否合格的方法,主要看是否验收通过。如果房屋交付后认为存在主体结构不合格,可以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验。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城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房屋质量纠纷起诉时效是多久
    房屋质量纠纷起诉时效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房屋质量纠纷怎么写起诉状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3.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4.原告应当提供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也应当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引用法条:
    [1]《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一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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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1:3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