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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界定著作权的可复制性
释义

1、 如何界定著作权的可复制性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五)项规定:“复制权是指以印刷、复制、录音、录像、复制、翻拍等方式对作品进行一次或者多次复制的权利,复制可以分为广义复制和狭义复制。狭义的复制,是指通过印刷、摄影、复制、影印、录音、录像或者其他行为,将原作以相同的形式复制,如复制、印刷、摄影文献、复制绘画、雕塑、复制、录音录像带等,复制还包括对作品的一些改动,即不复制与原作形式完全相同的东西,而只是具有相同的主旨,如将素描、素描制作成美术和建筑,录制音乐作品,将小说改编成剧本和电影,编辑几篇论文,将中文译成外文、雕刻成绘画、将绘画制作成照片或风景明信片、将模型制作成工艺品等。从广义上讲,复制也包括无形的复制,如剧本、乐谱的表演、表演或播放,在我国著作权法修改前,关于复制的规定是狭义的。本次修改著作权法,删除了原第五十二条第二款,使复制的概念泛化,包括平面到平面、平面到三维、三维到三维。有人认为,这样一个宽泛的复制概念在某些方面很难实现
    

作者或作者授权的人自由制作作品及其复制品的权利。根据作品形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种情况:(1)以图书、报纸、期刊和其他印刷品形式复制和传播作品的权利,(二)以唱片、录音带、幻灯片等音像制品形式复制和传播作品的权利,即,录音录像权或者机械复制权(三)以复制、摄影、雕塑、雕刻等方式复制、传播美术作品的权利,即自然人犯罪的狭义复制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并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所谓巨额违法所得,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是指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即获利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所谓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被追究侵犯著作权刑事责任,犯侵犯著作权罪的;(二)个人非法经营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三)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是鲁巴网编辑对“著作权的可复制性如何界定”的回答。我们可以理解,复制权是指通过印刷、复制、录音、录像、复制、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复制一份或多份的权利,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其他法律知识,我们还提供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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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17: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