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的订立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
释义 |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的限制如下: 1.法律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具体方式有哪些 劳动合同订立的具体方式有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若是非全日制用工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三、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 1.平等自愿的原则。平等,是指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自愿,是指订立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双方当事人自己的真实意见,是双方当事人意思一致的表示,是在各自充分表达了意见,经过平等协商而达成的协议。 2.协商一致的原则。所谓协商一致,是指劳动合同的全部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由双方当事人共同讨论、协商,取得完全一致的意见后确定。 3.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即劳动合同的合法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的合法原则是劳动合同有效并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法律网提醒您,合法原则的基本要求包括: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必须合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所谓主体合法,是指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订立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须合法;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合法。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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