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
释义 | 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1.用人单位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数额达到5千-2万元以上的; 2.用人单位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累计达到3-10万元以上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第七条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5千元至2万元以上的; (二)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 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刑事立案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不予立案追诉。 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成立条件会是什么 1.犯罪主体:一般主体,即企业和自然人。 企业系指用人单位,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自然人包括用人单位以外的自然人。 2.主观要件: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主观上明知自己的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这种不作为行为会产生劳动者不能及时实际得到劳动报酬的社会危害后果,却希望或放任这种后果发生。 3.犯罪客观方面:在犯罪客观要件方面,应既有危害行为又有危害结果,且两者间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4.犯罪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劳动者的财产权,又妨碍了正常的劳动用工关系,侵犯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需要什么证据 法律网提醒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需要的证据: 1.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工作证或工作牌、有公司名称的工装、考勤记录等; 2.能证明拖欠工资的证据,包括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或有公司负责人的录音录像等。 3.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 4.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第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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