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前的债务离婚后是否还需要对方承担责任 |
释义 | 一、离婚前的债务离婚后是否还需要对方承担责任 离婚前的债务离婚后一般需要对方承担责任。如果离婚前的债务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需要对方共同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原则有哪些 1.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共同债务共同清偿,还规定了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 2.协商一致的原则。法律网提醒您,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双方应从各自的实际承担能力和经济来源出发,协商一致解决,可多可少,也可由一人全部承担。如果协商不成,可向人民院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 3.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 4.坚持男女平等与保护妇女利益相结合、考虑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能力的原则。 三、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是什么 1.时间特征。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2.行为特征。夫妻共同债务的形成有特定的原因,这些原因基本包括生活性债务和经营性债务两大类。 3.债务的性质。由于夫妻财产关系除非有特别约外定,是一种共同共有关系,从而决定了夫妻共同债务为连带债务,夫妻双方任何一方都负有对共同债务的全部给付义务,夫妻一方给付后有向另一方追偿的权利。 4.在效力上的特征。夫妻共同债务是相对于夫妻双方之外的债权人而言的,是一种外部责任,夫妻任何一方都要对其全部共同债务的给付义务,而不区分夫妻双方之间的债务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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