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仲裁中劳动者的工伤赔偿金额如何确定 |
释义 | 一、工伤仲裁中劳动者的工伤赔偿金额如何确定 1.治(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4.康复治疗费; 5.辅助器具费; 6.停工留薪期工资; 7.生活护理费;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9.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1.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2.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1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工伤赔偿仲裁申请流程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赔偿仲裁申请流程:当事人在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等资料申请;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审查受理;组成仲裁庭、回避、调查取证、拟定仲裁方案;仲裁审理,制作仲裁裁决书。 ![]() 三、工伤赔偿不给怎么办 工伤补偿不给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工伤职工及亲属在申报工伤和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时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可按规定申请劳动仲裁。工伤职工亲属对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及工伤保险机构待遇支付决定不服的,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省级劳动鉴定机构作出的复查鉴定为最终鉴定。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已经确定是工伤了,那么工伤期间单位不给工资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可以先找公司协商此事,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是收集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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