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中的居住权约定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
释义 | 一、遗嘱中的居住权约定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民法典规定,居住权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所以被继承人在遗嘱中约定房屋居住权,约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怎么立遗嘱有法律效力 遗嘱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同时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就我国民法典而言,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的人,为完全行为能力的人,这样的人才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 2.遗嘱的内容必须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如果是被迫和欺骗而订立的违反遗嘱人内心真实意思的遗嘱,则是无效的。 3.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法律和政策的规定。遗嘱人在所订立的遗嘱中,不能把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某些不能继承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共有人应得的财产等不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作为自己的财产指定他人继承;遗嘱应当给胎儿留下必要的继承份额;不能取消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果遗嘱的内容违反了上述规定,则违反的部分无效。 4.遗嘱必须具有法定形式。 ![]() 三、遗赠遗嘱和法定继承哪个优先 遗赠协议和遗嘱同时存在的,优先适用遗赠抚养协议。法律网提醒您,法律规定,在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中,两个以上同时存在的情况下,遗嘱可以否定法定继承;遗赠扶养协议可以否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全部存在的时候,只能按遗赠扶养协议办理;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才能按法定继承办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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