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开审理是普通程序吗 |
释义 | 公开审理是普通程序吗 不是。由于普通程序和公开开庭审理是不同的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此外,公开审理应当对媒体和社会开放,允许媒体记者和社会大众去旁听,但是一般都是不允许摄影摄像的。公开包括审理公开和宣判公开。宣判是一律公开的,没有例处,法院都会发布公告。审理公开有例外,诉讼法规定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不公开,商业秘密在涉及商业秘密的部分是不公开但当事人申请也可以全案不公开。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公开审理是否算普通程序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答案是否定的。实际上,对于案件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都可以群众旁听,和普通程序是分开进行的。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法律咨询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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