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地上发生骨折事故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一、工地上发生骨折事故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工地上受伤骨折的,赔偿标准为:一般需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工地上发生骨折事故赔偿出现纠纷该如何办 1.工伤赔偿出现纠纷,工伤职工可以先向用人单位进行协商; 2.若协商不成,不愿协商的,可以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若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 三、工地上发生骨折事故赔偿咨询哪些部门 1.工伤赔偿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也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咨询。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工伤赔偿产生争议的,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相关部门申请仲裁。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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