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法律处理方式是什么 |
释义 | 一、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法律处理方式是什么 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法律处理方式是可以要求对方进行修复,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可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还是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二、施工单位竣工验收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施工单位竣工验收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了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概况、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整改通知书、整改完成报告书、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市政工程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 三、工程项目竣工质量验收有哪些要求 工程项目竣工质量验收的要求包括。 1.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施工内容已经施工完毕。 2.有完整并经核定的工程竣工资料,符合验收规定。 3.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确认的工程质量合格文件。 4.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配备件和设备进场的证明及试验报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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