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强制执行要附带哪些指定文件 |
释义 | 一、申请强制执行要附带哪些指定文件 1.强制执行申请书。 2.申请人的基本材料证明,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 3.生效的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4.如果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有了财产担保关系,还要提供财产担保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列出担保的财产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常见手段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方法和手段共有以下九种: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财物;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支付迟延履行金;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三、如何正确申请强制执行公证 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程序如下: 1.主合同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申请,担保人接受强制执行的一并提出公证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公证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表、签署公证告知书和询问笔录。 3.公证员帮助双方起草、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文书。 4.公证处出具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 5.债务人一旦违约,在法定期限内,债权人持合同约定证明和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申请公证机构签发《执行证书》,并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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