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发工资告法院需要什么证据材料 |
释义 | 一、不发工资告法院需要什么证据材料 不发工资告法院需要的证据材料如下: 1.能证明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等等。 2.能证明拖欠工资的证据。包括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或有公司负责人的录音录像等。 3.能证明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的证据。包括考勤记录、派工单、证人证言等。 劳动争议工资的证据应当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劳动者承担举证责任。但是,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届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发生劳动纠纷的,应当先申请劳动仲裁处理,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起诉。 二、拖欠工资仲裁后强制执行条件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 三、不发工资持续多长时间才有资格申请劳动仲裁 不发工资持续超过三十天有资格申请劳动仲裁。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可以起诉。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引用法条: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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