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分割协议中当事人能否反悔诉讼 |
释义 | 一、财产分割协议中当事人能否反悔诉讼 财产分割协议中当事人能反悔诉讼,协议离婚后如果是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且是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但是如果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人民法院不会支持其诉讼请求。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财产分割协议书怎么写 财产分割协议书主要内容为: 1.双方基本信息要写清楚; 2.列明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的理由; 3.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和标准; 4.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5.价格补偿和债务的承担问题; 6.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离婚财产分割后能否申请执行 离婚财产分割后能申请执行,如果对方对方不履行的话可以起诉,判决后依旧不执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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