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空有物坠落的防范措施有哪些内容 |
释义 | 一、高空有物坠落的防范措施有哪些内容 防范高空坠物的措施:居民不主动抛物、不随意抛物;居民要定期检查门窗边沿螺丝和窗框是否出现松动脱落、外窗玻璃是否变形,破裂或发生松动;还要定期检查老旧、废弃房屋的阳台、窗台等这些随时可能产生坠物危险的地方;有经济能力的业主还应跟保险公司购买高空坠物险和人身意外险。 二、高空坠物损害赔偿纠纷怎么起诉 法律网提醒您,高空坠物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的流程是: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一旦发生高空坠物,是需要进行处罚的。 三、高空坠物责任举证谁负责 高空坠物责任举证一般由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此时不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属于法定的举证责任倒置,因而由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来承担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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