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鉴定期限是否有具体的时间限制 |
释义 | 一、工伤鉴定期限是否有具体的时间限制 工伤鉴定期限有具体的时间限制,一般工伤鉴定要60日。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二、工伤申报认定的流程是什么 工伤认定的基本流程是: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2.提交相关材料;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决定是否受理;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调查核实申请工伤认定程序及所需材料百科; 5.当事人举证; 6.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7.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双方当事人,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三、工伤有保险怎么处理 法律网提醒您,员工遭遇工伤且有保险的,可以先去申请工伤认定,在被认定为工伤之后,则可以及时去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赔偿,并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员工的医疗费单据等材料。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引用法条: [1]《工伤认定办法》第一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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