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体经营户欠款合伙人能否避免责任 |
释义 | 一、个体经营户欠款合伙人能否避免责任 合伙人承担债务不能避免的。合伙人之间的债务,如果是个人债务的,由个人承担。如果是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承担,合伙企业财产不足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八条 合伙合同终止后,合伙财产在支付因终止而产生的费用以及清偿合伙债务后有剩余的,依据本法第九百七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二、个体经营户欠款不还起诉需要什么材料 欠钱不还去法院起诉需要以下材料: 1.起诉状,也称起诉书,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必务的,用以说明案件情况及当事人主张的法律文书; 2.证据材料,包括身份证的复印件; 3.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按具体案件不同而不同;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6.如法人诉讼,需另提交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等材料。 三、个体经营户欠款诉讼是不是必须请律师 看具体的情况,最好请律师。法律网提醒您,但是具体请不请当事人自行决定。一个律师可以为当事人争取一个更好的结果。但是最终还是靠当事人自己。律师只能起到一个协助作用。但是如案情简单的情况下可以考虑自己辩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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