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轻伤和解后是否存在撤案的可能性 |
释义 | 一、法律规定轻伤和解后是否存在撤案的可能性 轻伤案件和解,公安机关不可以撤案。故意伤害造成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如果公安机关立案,只有符合条件的才可以撤销,因此为刑事公诉案件,受害人是没有撤销的权利的,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结果,不构成刑事案件的才能撤销案件。行为人与受害人和解,达成和解协议,是可以考虑从宽处罚。 二、轻伤标准怎么认定 法律网提醒您,轻伤分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轻伤鉴定标准为: 1.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 2.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 三、轻伤鉴定应该双方都在场吗 司法鉴定没有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在场才有效的说法,如果是法院委托,可以双方共同指定鉴定机构。如果协商不一致,由法院指定,如果对于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按照司法鉴定规则的要求,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引用法条: [1]《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一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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