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财产保险一般以何种方式来补偿损失 |
释义 | 一、家庭财产保险一般以何种方式来补偿损失 家财险出险后,保司会按照下面三种情况计算赔偿: 1.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发生全部损失时,保险人可以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低者赔付;当发生部分损失时,假设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理赔款就等于实际损失;若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即发生不足额投保的情况,赔款金额就等于实际损失或恢复原状所需修复费用乘以保险金额再除以保险价值; 2.若室内财产发生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在分项目保险金额时,按实际损失赔付; 3.对于被保人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应该按照实际的支出再进行计算,一般情况下,最高不能超过受损标的保险金额。如果保险对象是按比例赔偿时,则该项费用也按相同的比例赔偿。 二、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范围 1.可保财产: (1)自有居住房屋; (2)室内装修、装饰及附属设施; (3)室内家庭财产。 2.特保财产: (1)农村家庭存放在院内的非动力农机具、农用工具和已收获的农副产品; (2)个体劳动者存放在室内的营业器具、工具、原材料和商品; (3)代他人保管的财产或与他人共有的财产; (4)须与保险人特别约定才能投保的财产。 3.不保财产: (1)金银、珠宝、首饰、古玩、货币、古书、字画等珍贵财物(价值太大或无固定价值); (2)货币、储蓄存折、有价证券、票证、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等(不是实际物资); (3)违章建筑、危险房屋、以及其他处于危险状态的财产; (4)摩托车、拖拉机或汽车等机动车辆,寻呼机、手机等无线通讯设备和家禽家畜(其他财产保险范围); (5)食品、烟酒、药品、化妆品,以及花、鸟、鱼、虫、树、盆景等(无法鉴定价值)。 三、家庭财产保险的理赔期限是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期限可以是一年、三年、五年。具体的保险期限可由投保人与保险人依法在保险合同中约定,并且可以根据保险人所提供的具体保险产品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二条 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造成本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二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