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例有哪些 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的案件如下: 1.累犯限制减刑。 2.七类严重犯罪判处死缓的限制减刑。包括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 3.犯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罪犯限制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二、死缓的减刑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死缓减刑程序如下: 1.对受刑的人考察。 2.提出减刑建议书,监狱以及其他刑罚执行机关通过对受刑人服刑期间的表现进行考察后,如果认为受刑人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法律网提醒您,符合减刑的条件,就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3.依法裁量减刑。依法裁量减刑,是指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和受刑人在服刑期间的悔罪或者立功表现,对一定之罪犯适用减刑。 三、死缓和缓刑有什么不同 死缓和缓刑有的不同如下: 1.适用前提不同; 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条件。 2.法律后果不同。 法律网提醒您,刑罚不再执行,或者撤销缓刑,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或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死刑缓期执行的后果为:在缓刑期限届满时,根据犯罪人的表现,或予以减刑,或执行死刑,在缓刑执行期间也可因犯罪人违反法定条件而执行死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