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房产是否需要进行公证手续 |
释义 | 一、继承房产是否需要进行公证手续 继承房产不用办理公证。 因继承或受遗赠取得的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也就是说,继承的遗产,继承人认为确有必要进行公证的,可以公证,是否公证的决定权在继承人,法律不做强制要求。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二、房产继承纠纷的起诉材料有哪些必备的 1.纠纷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遗产权属证明; 4.被继承人与申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或遗嘱; 5.书面起诉状; 6.其他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 三、房产继承公证书如何办理 法律网提醒您,房产继承公证书的办理流程如下: 1.当事人到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公证机关受理申请并审查相关证明材料; 3.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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