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鉴定后下一步该怎么办手续 |
释义 | 一、工伤鉴定后下一步该怎么办手续 工伤鉴定后下一步可以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需要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医疗费用发票等资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二、如何有效申请工伤鉴定材料 工伤鉴定申请材料如下: 1.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3.《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 5.员工的居民身份证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工伤鉴定可以二次鉴定吗 法律网提醒,劳动能力鉴定可以申请二次鉴定。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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