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生证遗失证明在哪里开 |
释义 | 一、出生证遗失证明在哪里开 遗失出生证明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补办,需要带上原出生证明编号证明、父母双方身份证及户口本等。经过卫生行政部门审核,符合情况的补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二、出生证明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出生公证,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 2.申请人的医院出生证明; 3.申请人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 4.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 三、出生公证书的有效期是多久 一般来说,所申请的出生的公证书的时间期限是永久有效的。 法律网提醒您,《公证法》第三十二条,公证书应当按照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由公证员签名或者加盖签名章并加盖公证机构印章。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公证书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文字;在民族自治地方,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可以制作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文本。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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