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人伤害他人法律如何规定 |
释义 | 一、精神病人伤害他人法律如何规定 精神病患者对他人造成身体伤害的,需要经过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确认在伤害他人身体时是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的,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反之则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被精神病人伤害,可以向他的监护人索要赔偿。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精神病伤人怎么赔偿 精神病伤人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三、精神病伤人案件撤销会留有案底吗 精神病伤人案件撤销不会留有案底。要想留下案底,必须要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并且确定判决有罪之后,才会留下案底。只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不会留下案底,只有触犯了刑法,才有案底。案底一般是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与相关国家机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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