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分割赔偿有哪些 |
释义 | 一、离婚财产分割赔偿有哪些 离婚财产分割方式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离婚财产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怎样的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 1.男女双方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体现实质公平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4.综合考发展规划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的原则; 5.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 三、离婚财产分割公证流程 1.双方必须共同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 2.当事人将准备所需要的材料交给公证员审查,公证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后,夫妻签字确认。 3.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离婚财产协议的内容进行提问,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