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未办理抵押登记是否享有抵押权
释义
    一、未办理抵押登记是否享有抵押权
    未办理抵押登记是否享有抵押权要看抵押的标的物是什么:
    1.以法律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2.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法律网提醒,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以不动产抵押的,抵押权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二、抵押权的实现需具备哪些条件
    抵押权的实现一般应当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抵押权合法有效存在。
    2.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已届清偿期。但依照规定,在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以及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3.债务人没有清偿债务,既包括没有清偿全部债务,也包括尚有部分债务没有清偿,因为依据抵押权的不可分原则,债务人虽然只有部分债务未履行,抵押权人仍然可以对全部抵押物主张实现抵押权。
    4.对于债务未清偿,非因债权人方面的原因而造成。
    
    三、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期限
    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期限是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抵押权人主张行使抵押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抵押人以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主张不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债权人仅对债务人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后未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对债务人申请强制执行,其向抵押人主张行使抵押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引用法条:
    [1]《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四十四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6 0:2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