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保险金的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详解 |
释义 | 一、失业保险金的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详解 失业保险金的申请流程: 1.应该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条件符合、材料齐全的就会当场受理。 4.经审核、审批通过后即可办理成功。 5.办理完成后就领取可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的申请注意事项: 1.失业人员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5.其他。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审核需要多久?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审核时间是10天。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十四条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 第十五条经办机构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一)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与《条例》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 三、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哪些材料 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 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4.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引用法条: [1]《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一十四条 [2]《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一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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