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强制措施是否可以申请复议 |
释义 | 一、行政强制措施是否可以申请复议 行政强制措施可以申请复议。依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法律申请行政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二、行政强制措施所包含的元素有哪些类型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3.扣押财物; 4.冻结存款、汇款; 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三、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的区别 1.针对的对象不同。行政处分针对行政内部工作人员;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 2.作出决定不同。行政处分一般由与被处分人有从属关系的行政作出;行政处罚由特定的和法定组织作出; 3.针对的违法行为不同。行政处分针对行政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4.制裁的种类不同。 5.执行的程序不同。行政处分由作出处分的行政执行。处分决定归入被处分人的人事档案,被处分人对行政处分不服,不能向起诉,只能依法定程序申诉;行政处罚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自己执行或申请强制执行,被处罚人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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