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否存在延长的可能性 |
释义 | 一、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否存在延长的可能性 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存在延长的可能性。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存在中止或中断情形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提交哪些证据可以有效解决债权债务纠纷 法律网提醒您,提交以下证据可以有效解决债权债务纠纷: 1.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 2.当事人的陈述; 3.债务存在担保的,应当提供担保人的身份信息; 4.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 三、如何确定债务纠纷诉讼的法院管辖 债务纠纷的起诉管辖:因债务引起的纠纷,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债务引起的纠纷,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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