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执行后还欠钱不还怎么办 |
释义 | 一、执行后还欠钱不还怎么办 强制执行后还不还钱,需要根据个人情况进行处理: 1.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还钱但不还,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包括录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 2.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可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有能力后再进行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百四十七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二、欠款案件被起诉后多久可以强制执行 欠款案件被起诉后六个月内可以强制执行。在法院执行立案之后,法院应该在六个月之内采取执行措施。如果法院在六个月内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以向上一级的法院申请提级执行。如果被申请执行的财产或者是被申请人在外地、而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员又不方便前往进行执行的,可以委托当地的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托人民法院应该在收函后15天之内开始执行,不可以拒绝。执行完毕之后,应该把执行的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 ![]() 三、强制执行申请后可以撤销吗 法律网提醒您,如果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撤销强制执行措施的,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执行,所以强制措施是可以撤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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