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诈骗所得的财物已转让他人还能追缴吗? |
释义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一)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二)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三)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四)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 猜您还想知道: ◆诈骗罪的立案流程是什么? 一、流程 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诈骗罪的立案流程是什么?】 ◆阅读详情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恶意透支,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二者的区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侵犯的权利不同。信用卡诈骗罪不仅侵犯公民的财产权,而且还破坏国家的金融秩序。而盗窃罪侵犯的仅仅是公民的财产权......【阅读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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