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西安商住房转让该如何补偿 |
释义 | 一、西安商住房转让该如何补偿 1.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有约定的,则按约定办理。 2.对于没有约定的拆迁人要支付搬迁补助费以及临时安置补助费。 3.如果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也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其具体的赔偿数额要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 二、西安商住房转让补偿方式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拆迁补偿有两种方式,即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 1.货币补偿是指拆迁人将被拆除房屋的价值,以货币结算方式补偿给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货币补偿的金额,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2.房屋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也就是说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拆迁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调换之后拥有调换房屋的产权。拆除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三、西安商住房转让补偿的流程 1.开展土地调查和风险评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发布拟征地告知,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3.召开听证。在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期内,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征收方提意见; 4.办理补偿登记。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5.征地拆迁费用足额到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土地调查结果和补偿登记情况,拟定好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 6.签署补偿安置协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情况; 7.拟定“一书四方案”; 8.征地批复; 9.发布征地公告; 10.交付土地和地上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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