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标准如何规定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标准如何规定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的具体理赔标准: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5.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其他合同赔偿。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二、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注意事项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注意事项: 1.不要随意包揽事故的责任; 2.切忌先修理后报销,要先明确可以报销再修理; 3.委托修理厂理赔需慎重; 4.不计免赔范围有限制。 ![]() 三、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时间限制有哪些规定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时间限制有的规定是: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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