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庄中没有户口的房屋该如何进行确权 |
释义 | 一、村庄中没有户口的房屋该如何进行确权 村庄中没有户口的房屋,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30天无异议,经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非本村村民和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含华侨)原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确定其宅基地使用权。并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内注记“该权利人为原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使用者”。 二、不给确权土地怎么办 农村宅基地没有确权到,可以向土地确权的法定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接受申请,则需补办登记;登记机关不接受申请则可以提出行政复议;如行政复议结果仍不予接受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维权。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 三、土地确权后还能更改吗 法律网提醒您,土地确权后可以更改。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这就是说,土地确权后,土地使用权具体属于谁,是得到国家认可、外力不可随意更改的。目前许多地区都已经完成了农村土地确权,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有村民想要变更户名。可以确定的是,农村土地确权后,如果土地面积发生变化,或者土地承包方的户主、代表人发生改变,是可以到登记机构申请进行变更登记的,只要咱农民的家庭成员无异议就可以。换句话说,农村土地确权后,土地归属人是可以变更的。 引用法条: [1]《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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