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宅基地上房屋搬迁按什么补偿 |
释义 | 一、农村宅基地上房屋搬迁按什么补偿 农村房屋拆迁宅基地的补偿如下: 1.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 3.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 二、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几种类型 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有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货币补偿会根据征收的房屋的共同居住人来核算费用,房屋产权调换会根据房屋的总体面积来补偿房屋配给,不同的地方的标准还是不同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三、房屋拆迁许可证由哪个部门颁发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拆迁许可证到房管局办理。 1.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2.属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报经市国土房管局复审同意后,方可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3.跨区、县建设工程的,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报经市国土房管局复审同意后,方可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4.国土房管局在审查房屋拆迁申请时,设计拆迁中央国家机关、军队所有房屋时,应当征求有关管理部门的意见。 5.区、县国土房管局审查、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报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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