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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协议中的哪些约定可能被法院视为无效
释义
    一、离婚协议中的哪些约定可能被法院视为无效
    离婚协议书约定的内容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离婚后一段时间内不得再婚;
    2.再婚不得生育小孩;
    3.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
    4.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
    5.约定的子女抚育费至子女18周岁以后;
    6.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双方在场吗
    法律网提醒,离婚协议公证一般需要双方在场,但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也可以不在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三、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离婚协议公证的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
    2.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
    3.离婚协议中所涉及到的财产所有权证件和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4.离婚协议书及财产处分清单;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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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9:2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