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能承担赡养费的情况有哪些 |
释义 | 一、不能承担赡养费的情况有哪些 1.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丧失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对子女来说就是可以免除赡养义务的。被害子女自愿赡养的,法律并不禁止;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等; 3.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以往赡养费能不能追回 往年赡养费是可以追诉的。根据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 三、民法典赡养费标准 法律网提醒您,民法典赡养费标准需根据赡养人的经济状况、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和被赡养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被赡养人实际需要,可以要求增加赡养费数额。 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 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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