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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疗事故的鉴定时效由谁来规定
释义
    一、医疗事故的鉴定时效由谁来规定
    医疗事故的鉴定时效是1年。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涉及到尸检的,时限最长不超过7天。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医患双方协商后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
    2.医学会受理鉴定委托。
    3.由申请一方或双方交纳鉴定费。
    4.医学会通知双方提交陈述书、答辩书及鉴定所需材料。
    
    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谁承担
    医疗事故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或者患者承担。根据法律规定,事故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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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8: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