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对于被征用的农村宅基地会做怎样的补偿 |
释义 | 一、国家对于被征用的农村宅基地会做怎样的补偿 农村宅基地被征用国家因为根据土地原来的用途来进行补偿。农村宅基地被征收补偿方式有: 1.货币补偿,即通过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补偿金额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补偿; 2.产权调换,即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 3.结合型补偿,即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拆迁补偿方式,可以二者结合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二、拆迁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拆迁宅基地不可以买卖。宅基地是农村家庭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不属于个人财产、对其所有权不可以进行买卖。 法律网提醒您,《宪法》第十条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 三、拆迁宅基地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拆迁宅基地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关于宅基地的拆迁补偿,即房屋的拆迁补偿,应当归属房屋权利人。也就是房屋补偿归房产证上登记名字的人拥有。如果房屋权利人已死亡的,拆迁补偿款可按民事继承关系处理。而房屋继承的分配经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未进行新建、翻建、改扩建的,以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核定人员为房屋的权利人。分割时,应根据权利人对财产的贡献大小、财产来源、居住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十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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