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期间工资发放的标准如何适用于不同情况 |
释义 | 一、工伤期间工资发放的标准如何适用于不同情况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赔偿纠纷诉讼费如何支付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赔偿纠纷诉讼费每件10元。工伤赔偿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起诉到人民法院之后,法院收取的诉讼费是每件10元。但是需要注意,职工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是劳动争议,仲裁是必经程序,并且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 ![]() 三、没有工伤保险工伤赔偿谁支付的 工伤没有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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