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禁奴公约 |
释义 | Anti-slave Convention《废除奴隶制度及奴隶贩卖之国际公约》的简称,是在国际联盟指导下于1926年9月25日在日内瓦签订的关于禁止奴隶制度的国际公约。早在1889年,《布鲁塞尔会议总决议》曾经宣布希望坚决终止非洲奴隶的贩卖。1889年《柏林公约》,1890年《布鲁塞尔会议议定书》和1919年《圣日耳曼和约》都声明废除奴隶制和禁止奴隶贩卖的意图。1926年《禁奴公约》是国际社会努力的重要结果。《公约》共12条。公约对奴隶制下了一个定义:“奴隶制为对一人行使属于所有权的任何或一切权力的地位或状况”。《公约》规定各缔约国承诺在其主权、管辖、保护、宗主权或监护下各领土内防止和惩罚奴隶的贩卖,并逐步地和尽速地促成完全消灭一切形式的奴隶制。《公约》还规定各缔约国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避免强迫或强制劳动引起与奴隶制相类似的情况。根据《公约》,缔约国承诺将各自为适用公约规定而制订的法律和条例相互通知及通知国际联盟秘书长。《禁奴公约》在国际社会禁止奴隶制的努力中起了重要作用。联合国建立后,对《公约》作了国际联盟改为联合国的必要修正,于1953年10月23日通过修正议定书,使《禁奴公约》继续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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